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

蔡謀芳[表達的藝術]一書中(婉曲)修辭格之商榷

蔡謀芳:《表達的藝術》:「『婉轉曲折』與『直截了當』,詞義相反;但在文學修辭上則各有其適用的場合。如果我們遍檢種種修辭法,將發現:很多修辭格都具有『婉曲』的性能。由此來看『婉曲格』乃是一個綜合性的修辭法。如果說『婉曲』是一種修辭技巧,那麼它的修辭目的就在於造就『含蓄』的效果。 」

黃慶萱:《修辭學》:「說話或作文時,不直講本意,只用委婉閃爍的言詞,曲折地烘托或暗示出本意來,叫作『婉曲』。 」

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,太過直截了當反而引不起他人的興趣,隱藏得越嚴密,人們越有興趣去尋覓發掘。君不見《壹週刊》之所以那麼暢銷,就是它報導的內容總是公眾人物不為人所知的隱私。而「婉曲」格就是建立在這個心理基礎上。
蔡氏將「婉曲」的分類如下 :

一、捨直就曲:一、析字  二、析事  三、遮撥 四、用典 五、譬喻
       六、倒反 七、雙關
二、避重就輕:一、主從 二、因果 三、先後 四、左右
三、派用替代:一、代稱 二、代表
四、不盡所言:一、吞吐 二、歇後

很明顯的蔡氏將婉曲格的定義與效果混為一談,他認為「很多修辭格都具有婉曲的性能」又云「本篇論述旁涉析字、用典、譬喻、倒反、雙關、吞吐、歇後諸格,即是證據。所以說『婉曲格』乃是一綜合性的修辭技術。 」若照此等論述,則婉曲乃是一種效果或行文現象,隱含在其他辭格(如譬喻、雙關、藏詞、析字、用典、借代等)中,也不必另立一辭格了。

黃永武《字句鍛鍊法》中對婉曲格有貼切的分類法,茲分述如下 :

一、曲折:用紆徐的言辭來代替直截的表達,故意使文句與含義紆曲的修辭法,叫作「曲折」。
二、微辭:把不願直陳的話,避開正面,用側面來表達,使人在隱微婉曲的文辭中,體味那隱藏不露的巧意,這種句法,叫作「微辭」。
三、含蓄:以撇開正面,不露機鋒的句子,從側面道出,但不說盡,使情餘言外,要讀者自去尋繹,方感到意味深長的,叫作「含蓄」。

綜合以上所述可整理如下:
一、婉曲:在言文中不直講本意,只用委婉閃爍的言詞,曲折地烘托或暗示出本意來,叫作「婉曲」。
二、蔡氏的分類看法完全錯誤,宜依黃永武《字句鍛鍊法》中對婉曲格的分類。

參考書目: 
  蔡謀芳:《表達的藝術》(台北:三民書局 1900年12月初版)
  黃慶萱:《修辭學》(台北:三民書局 2002年10月增訂三版)
  黃永武:《字句鍛鍊法》(台北:洪範書局 1992年10月初版)